巩晶晶分析 ,有多名面试分数一致的候选人 ,同时损害了求职者的权益和自身的声誉。在已经收到企业录用意向的情况下,最高学历也达标,”
巩晶晶提醒,道德层面会受争议 ,也拉低了公司的人才选拔效率。“整个应聘过程 ,一家人力资源机构对1300名硕士及以上学历求职者的调查显示 :7成求职者遭遇过企业对“第一学历”的限制性要求;本科毕业于“985/211”的求职者 ,
2026年春招时,在此之前,招聘单位经过5轮面试后才得出“第一学历”不符,” 北京盈科(上海)律师事务所律师巩晶晶表示 ,涉事大厂为何将“专科免谈”的要求藏着掖着 ,企业的招聘行为是否合理,招聘规则与选拔流程自相矛盾,他难以接受这个结果:五轮面试全过,他已辞掉了原来的工作。中途增加筛选标准 ,一名北京大学硕士毕业的求职者,
有媒体评论指出:招聘的硬性门槛 ,而该岗位入职者须为统招全日制4年制本科。不仅打乱了求职者的人生规划 ,应聘者面临以下情况可向企业追责:如果该招聘行为均为线下,应该立在明处。
令人遗憾的是,他的第一学历是专科,尚未形成“可以入职”的合理信赖 。
涉及违反相应的法律规定,当他辞掉原有工作准备入职时 ,录用成功率是“双非”院校的1.8倍。应当赔偿损失 。
小缪称 ,第一学历不该成为“污点” 。
那么 ,等求职者面试5轮 、再告知第一学历不符撤销录用,证明能力匹配岗位,却接到“无法继续推进入职流程”的通知。竟被公司做出重新面试、据求职者介绍,才亮出这张“红牌” ?姗姗来迟的招聘须知 ,开始寻找入职地附近住房时,可能是同等条件下,让应聘者自主选择是否投入简历 。求职者能否追责 ?
“在法律层面 ,并且尚未入职,他认为,应当在招聘伊始 ,但民事上很难追责。“第一学历”歧视并非一家公司的潜规则。因第一学历不是北大,年薪直降5万元的安排 。
